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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7日 17:47 浏览次数: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类项目开始申报,请欲申报此项目的老师查看网址链接(附件1),填写预报名表(附件2、3)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yangming2513@126.com。

此次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指导性项目),且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优先考虑未作为负责人获批过省部市厅级项目的老师,希望大家予以理解。     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6月18日17:00,以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后将于6月19日下午17:00前单独通知获准申报老师。

因本次项目采用新系统申报,我处将对获批申报的老师进行申报培训工作。

培训时间:6月20日9:00(人文社科类)、15:00(自然科学类)

培训地点:科技处(行政楼215室)

联系电话:8047951

联系人:杨明

附件: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冀教科【2012】11号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其中自筹资金项目同时面向非直属普通高等学校。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以集成创新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高校之间以及与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力量开展的多学科协同创新项目。人文重点项目支持对推动学科发展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基础研究,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支持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研究,特别是我国(省)应对当前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国际等新形势而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以及为推动我国(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进行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创新平台(含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为依托,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结合自身优势和所具备的研究基础进行选题。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各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四)项目申请书为2010年格式(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为2011年格式),可通过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主页(www.hee.cn)查阅下载。

(五)实行限项申报。各类项目申报指标见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能够出具1:1匹配经费证明的,可在限项指标基础上增报30%,对于不能足额落实匹配经费的,一经查实,将减少其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六)进行立项建设的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可增报一项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七)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

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所在学校须出具1:1匹配资助经费证明。

(八)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通过单位管理员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kyjh/Login.aspx),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

科技类申报书填写内容包括:申报书首页填写、负责人信息、主要参加人信息、项目参与人主要成果、联合申请单位、申请报告、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证明材料、评审活页。

人文类申报书填写内容包括:申报书首页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以往项目信息、课题组成员信息、组成人员研究成果、申请报告、项目经费预算、评审活页。

项目申请人要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立项查询、签定项目合同、上传项目进展和验收材料时仍需使用。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项目申请单位注册并为项目申请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申报单位管理员以“申报单位”的方式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申报单位管理员可由教育厅管理员添加,也可由申报单位管理员注册,然后经教育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使用。

申报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研计划相关管理事宜,应由固定人员担任。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人作为单位管理员(已成立社会科学处的学校,科技和社科各一人作为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由申报单位管理员在“注册信息审核”栏目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在“项目申报”栏目中下载“项目申请报告模板”,填写项目申请信息后进行上传。

(三)项目申请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应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在“申报书审核”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就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应通知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打印项目申请书(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我厅科技处。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下午16时。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四、书面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打印《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要求A4纸打印,申报自然科学重点项目需出具权威科技信息机构的查新报告,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同时形成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数据盘(ExceL格式) ,汇总表须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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