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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生逢其时,重任在肩--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外语学院2017-2018学年成长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5日 11:32 浏览次数:

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的精神面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广大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健康文明的校园新风尚,为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提供精神助力,外语学院决定开展“生逢其时,重任在肩--奋斗的青春最美丽”2017-2018学年成长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科创之星

2、实践之星

3、文艺之星

4、体育之星

5、自强之星

6、志愿服务之星

7、优秀毕业生

8、优秀共产党员

9、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外语学院大一至大四学生

三、评选标准

(一)科创之星: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项目、各类比赛和竞赛等,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实践之星:在社会实践项目或社会实践组织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得到服务地区、指导教师好评。

(三)文艺之星:热爱文艺工作,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文艺活动发展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在各级文艺活动中取得骄人成绩,在校院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中表现优异。

(四)体育之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一项体育方面的爱好和特长,积极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在群众性体育运动中发挥良好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为学校和院系在体育竞赛中争得荣誉。

(五)自强之星: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的同时,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成长成才。

(六)志愿服务之星: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良好的作风,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或校外的各类志愿者服务的活动。

(七)优秀毕业生: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要求进步,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和谐校园建设。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党、团及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思想品德优秀,发挥榜样作用。

(八)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无私奉献;在创先争优、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切实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勤奋学习、求实创新、踏实诚信、勇于实践。德、智、体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九)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积极主动承担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基础扎实又勇于创新,作风朴实又善于沟通,做事踏实又勤于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才,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限2017级团委学生会部门干事申报。

四、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申报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学生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于5月31日前发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wyxs@mail.neuq.edu.cn,学习部负责整理。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外语学院学生成长榜样申报表》(附件1);

2.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或者照片(照片保证整齐清晰、横版,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评选类别-姓名-学号”如“科创之星-王某-20161110”);

3.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照片保证整齐清晰、横版)。

以上所有材料交电子版即可。

(二)评审阶段(6月4日——6月7日)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综合各项因素确定成长榜样名单。

(三)公示阶段(6月8日——6月10日)

将成长榜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评选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任何同学如对评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第一时间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反馈信息。

外语学院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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