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开发区医保中心通知,即日起城乡居民现金垫付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参保学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销。
一、报销材料准备
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没有社保卡可以不携带)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患者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仅限无卡患者)
4、住院收费收据
5、诊断证明
6、费用明细总清单
7、完整住院病历(完整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案首页,病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小结,临时医嘱,长期医嘱,CT以上的大型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体内置入材料登记表及合格证,细菌培养+药敏的检验结果单,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异常检验结果单)
二、特殊情况说明
1、转外就医:《转诊转院审批表》,若需复诊的需提供《转院续批表》。
2、按照《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取消意外伤害门诊,学生如果发生意外伤害请到校医院就诊并报销,具体咨询校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需要医院开具《意外伤害性质审核鉴定备案表》或《意外伤害证明》。《意外伤害性质审核鉴定备案表》由学生住院治疗结束后从就诊医院获取该表,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并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学生也可以开具由学生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的《意外伤害证明》取代《意外伤害性质审核鉴定备案表》。
3、若大学生在实习单位所在地就医:需实习单位提供证明。
4、若回原籍就医:户口未迁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已迁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在生源地转院:生源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申请表(明确就诊医院)。
三、报销地点
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2号碧水华庭俱乐部西楼一层,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乘坐20路、36路公交车在碧水华庭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报销咨询电话:0335-5306611
开发区医保中心电话:0335-3926712
注: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建议学生先电话咨询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或开发区医保中心,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后再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