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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9日 08:42 浏览次数:

一、党委书记

1.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学院党委的工作计划。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各项政治活动。

3.负责组织党委会,研究学院党的工作;组织学院理论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4.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民主生活会。

5.负责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6.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建设,开展对党员的各种教育,充分发挥教工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模范作用;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中的带头作用。

7.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8.制定学院党组织发展计划,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承担校党委安排的培训任务、为党员和积极分子上党课。

9.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建工作。

10.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11.关心工会、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1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积极支持学院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13.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学校干部的选拔工作。教育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

14.认真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院长

1.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和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院的整体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并实施,及时检查了解完成情况。

3.负责本学院教职工队伍的建设,高标准选拔、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建设学术梯队,组建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4.担任学院的教学工作委员、学术委员会的召集人。

5.组织搞好人员聘任、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工作,主持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及院务会议等。

6.负责本院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统筹安排学院预算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7.负责制订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行政管理,加强对学院内设机构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8.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9.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副院长

1.负责学院党政办工作,保障学院正常高效运转。

2.负责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学院制定的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保证学院经费、物资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3.负责学院安全、稳定、保卫等工作。

4.协助院长、书记做好日常考勤、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待遇等协调及安排工作。

5.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副院长

1.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实施教学运行管理,负责课业组织和全院课程任务的安排;

2.具体负责组织各教研室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及调整工作;

3.负责教学质量管理监督与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教学评价工作;负责处理教学事故;

4.具体负责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审核;

5.具体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讲义及教学备考资料的编审;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制定教材的使用计划;

6.负责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组织教学研讨及教研课题申报;

7.具体负责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并组织安排语言实习、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等教学工作;

8.具体负责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考试管理工作和各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抓考风建设、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

9.具体负责创新学分、创新创业相关工作;

10.具体负责教学工作量的审定;

11.具体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

12.完成上级及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研副院长

1.负责学院科研工作。

(1) 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政策,组织并协助学院教师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组织并协助学院教师出版教材、译著和专著工作;

(2) 负责学院各类科研项目的合同、经费和成果的统计管理工作;

(3) 协助学院学术交流的组织与管理,协助学院组织学术会议工作和组织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工作。

2.协助院长完成学科建设工作。制定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学科建设相关规划的立项申报、建设、管理与评估。

3.协助院长完成研究生培养工作和非外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工作。

4.完成上级及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副院长

1.在学院党、政班子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调动辅导员、班导师和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干部的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通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从知识、能力、素质、创新精神和个性发展等方面,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合格人才。

2.负责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督促、检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及全院学生的奖惩等工作。

4.负责学院辅导员的考核评定工作。

5.负责书记、院长和学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党委办公室主任

1.在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的领导下,承担学院党委办公室的内部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保障党委办公室的正常运行。

2.该岗位人员为党委委员的情况下,担任党委会秘书,负责党委会会议题的收集以及纪要记录和整理,做好会议决议的督察督办。

3.根据党委工作需要,组织协调学院各支部工作。

4.负责对接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等有关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安排,接收、上报有关党的文件、函件。

5.负责学院党委公章的日常管理

八、学院办公室主任

1.负责学院重要日常工作及日程安排,做好会务组织工作。

2.负责学院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下发等工作。

3.掌管学院印章及学院领导印章。

4.负责学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重点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5.担任院财务会计,负责校财务处的协调,落实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学院财务预决算。

6.负责教学、科研等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和文具的管理。

7.负责学院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8.做好对外联络交往和重要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9.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协助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副院长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

1.协助领导做好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

2.负责教学、科研数据、台账的统计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教学秘书

1.协助教务处和学院安排各类考试的监考和巡考任务。

2.负责整理、归档和管理各类教学文件,包括试卷、结课材料、毕业论文、学生实习实践材料等。

3.负责学生和专任教师教务系统的账户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和保管专任教师的调停课文档。

5.负责学生成绩单的打印与审批工作。

6.负责学院文印室的管理与设备的维护和操作指导。

7.负责学院日常办公用品的领取与发放。

8.负责与档案馆沟通和报送归档材料。

9.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教学相关的工作。

十二、专业主任

1.负责专业本科教学工作,具体包括:

(1) 专业排课;

(2) 教材征订信息征集;

(3) 安排任课教师撰写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

(4)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包括教学文档检查、听课、教学信息沟通);

2.负责专业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工作,具体包括:

(1) 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2) 教学团队的建设和协调;

(3) 课程建设和教改、教研活动;

3.负责专业学生实习实践、竞赛和毕业论文工作。

十三、大学外语教研室主任

1.负责定期举办教研室会议,听取教师们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大学英语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安排教学任务,完成每年2次排课任务。

4.负责组织和开展大学外语教研室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包括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的听课安排,教学文档和试卷检查等,确保大学外语教学高质量运行。

5.教研室主任听课。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完成6次听课任务。

6.安排教师听示范课和同行听课。每学期安排教研室老师至少一次听示范课和完成至少一次同行听课。

7.安排分级考试、期末考试前的准备工作。针对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安排期末试卷出题组。分级考试出题组,布置出题任务,检查试卷。安排教师统一阅卷,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试卷批阅工作。

8.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竞赛。

十四、电教中心主任

1.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学设施及语音室等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并执行电化教学及电教中心的规章制度。

3.负责学院仪器采购和资产登记,维护部门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4.负责和指导电教室、音像资料室与闭路电视的管理,各种电教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更新改造,预决算。

5.负责全校广播系统及设备的管理。尤其把大型外语考试的准备工作做好,不出差错,保证零事故。

6.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保证广播系统、音响设备的正常运转,协助各部门、各班级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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