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25级专业分流工作安排,现将分流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5日。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教学科研办公室:人文楼529 8065162
学生工作办公室:人文楼319 8062713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5年9月3日
下一条: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关于2022级学生各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