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东秦校[2017] 56号)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东秦教[2016] 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外国语言文化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在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依据入学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选择工作,批准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 长:赵玉荣
组 员:李卫东、许世骅、王 甜
2、监督小组:
组 长:陈连丰
组 员:连凯宇
3、专业介绍咨询组:负责专业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英语专业组长:王 琪
组 员:张 阳、彭元峰、王民华、李 英、刘 甜、张海艳
日语专业组长:王晓明
组 员:齐海娟、徐 媛、王玉环、孙 斐、邢雅怡、邓 琪
4、专业申报组:负责组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依据入学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后提交专业分配组。待分配组完成任务后协助专业分配组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看专业分配结果公示。
组 长:许世骅
组 员:连凯宇、张 洁
5、专业分配组:负责根据学生志愿和入学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准,报送教务处备案。
组 长:李卫东
组 员:王晓明、王 琪、张 阳
三、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
专业分流对象为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计划参与分流学生人数为157人。分流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计划分流人数(人) |
英语 |
107-117人 |
日语 |
40-50人 |
说明:
1.各专业最终分流人数会根据2023级学生实际录取及报到情况微调。
2.日语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包含高考非英语语种学生人数。
四、工作程序
1、动员阶段(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
通过专业选择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专业介绍咨询组负责)
2、语言能力测试阶段(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
测试为英语笔试,参加对象为所有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非英语语种的学生不参加测试。
(英语专业介绍咨询组负责)
3、申报阶段(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2周)
英语语种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依据入学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填报专业志愿,每人填报两个志愿。志愿填报后禁止修改。
非英语语种学生只需填报一个志愿,即“日语”专业。
(专业介绍咨询组和专业申报组共同负责)
4、分配阶段(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3周)
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入学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成绩排名相同者,则参看高考总成绩(以750分为标准分);当高考总成绩相同时,参看高考英语成绩(以150分为标准分);当高考英语成绩相同时,参看高考语文成绩(以150分为标准分)。以此排出学生选专业的先后顺序。
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第二志愿的录取排序。
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根据第二志愿学生入学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高考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分配到日语专业,并计入日语专业计划分流人数。
(专业分配组负责)
5、公示阶段(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3周)
学院对各专业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公示结束后禁止调整专业。各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专业分配组负责)
五、工作进程安排
分流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六、其他说明
1、其他年级的学生,以下情况须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1)降级到2023级就读,未参加专业分流的;
(2)因参军、休学等原因未参加专业分流的;
2、已分流确定专业后降级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由其他年级降级到2023级的、已分流确定专业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3、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不占专业计划。国防生、定向企业学生、预科转正入学学生、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等定向培养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4、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则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5、其他未尽事宜由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