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院团学工作的精神面貌,挖掘团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干劲、振奋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团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6级学生,在外语学院院属学生组织中为学院发展作出贡献;
2.政治素养高: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团学工作水平和能力;
3.工作态度端正:热爱团学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无私奉献;
4.工作能力强且成效显著:组织管理水平较高,服务意识强,坚持以人为本,尽职尽责地参与到团学事务的管理与服务中。
二、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申报阶段(10月15日——10月18日)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可申报团学工作先进个人,并填写《团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于10月18日前发到学院主席团邮箱dqjzxtyyxy@163.com。
(二)评审阶段(10月21日)
学院举办述职大会,由评议小组根据候选人演讲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综合各项因素确定最终名单。
(三)公示阶段(10月22日——10月24日)
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评选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任何同学如对评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第一时间向外语学院院办反馈信息。
外语学院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