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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勇立时代潮头,争做先锋青年”外语学院2017-2018学年成长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2日 15:05 浏览次数:

为体现我院对优秀青年学生的关切与重视,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的精神面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工作氛围,提高我院学生参加各项比赛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热心投身于班级学院建设的责任心;更好的教育青年学生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不断发展丰富自我,争做新时代优秀大学生,外语学院决定开展“勇立时代潮头,争做先锋青年”2018-2019学年成长榜样评选活动,同时开展“魅力外语文化节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以表彰在2018-2019学年“魅力外语文化节”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科创之星

2、实践之星

3、文艺之星

4、体育之星

5、自强之星

6、志愿服务之星

7、优秀助导

8、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9、魅力外语文化节突出贡献奖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1、外语学院大一至大四学生。

2、社会工作先进个人仅限2018级团委学生会部门干事申报。

3、魅力外语文化节突出贡献奖仅限院属学生组织申报。

三、评选标准

(一)科创之星: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项目、各类比赛和竞赛等,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实践之星:在社会实践项目或社会实践组织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得到服务地区、指导教师好评。

(三)文艺之星:热爱文艺工作,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文艺活动发展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在各级文艺活动中取得骄人成绩,在校院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中表现优异。

(四)体育之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一项体育方面的爱好和特长,积极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在群众性体育运动中发挥良好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为学校和院系在体育竞赛中争得荣誉。

(五)自强之星: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的同时,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成长成才。

(六)志愿服务之星: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良好的作风,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或校外的各类志愿者服务的活动。

(七)优秀助导:与所带班级同学保持良好关系,能够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给予班级同学较好的帮助;与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班级学生思想动态,成为班级同学与辅导员之间桥梁与纽带;思想端正,学习态度积极。

(八)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积极主动承担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基础扎实又勇于创新,作风朴实又善于沟通,做事踏实又勤于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才,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限2018级团委学生会部门干事申报。

(九)魅力外语文化节突出贡献奖:充分做好本部门的本职工作,有效保障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及创新改进;能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合作,充分体现协作与互助精神;获得其他部门与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为魅力外语文化节做出重大贡献。

四、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申报阶段(512——519日)

学生自愿申报或辅导员推荐,申报表电子版于51919:00前发到主席团邮箱dqjzxtyyxy@163.com

(二)评审阶段(519——525日)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综合各项因素确定成长榜样名单。

(三)公示阶段(526——528日)

将成长榜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评选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任何同学如对评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反馈信息。

外语学院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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