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秦教〔2021〕8 号)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地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结合外语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学术委员会讨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相关机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副院长
组 员: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教学办主任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纪委委员
组 员:学院党办主任、学办主任、辅导员
(三)推免生综合考核专家组
从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专家库中抽取,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
二、工作原则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方针,严格按标准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
三、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
(四)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五)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等级为合格。
四、名额分配
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应届毕业生人数、创新特长生人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及近年推免生报名及录取等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额按国家规定单列,不在学校下拨给学院的名额范围内。
五、推免申请
(一)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推荐遴选: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30%。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五星级及以上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竞赛团队主力队员,“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的核心成员,且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50%。
(二)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30%,可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遴选。
六、专业综合排名办法
专业综合排名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W1+综合考核成绩×W2,加权平均学分绩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W1=80%,W2=20%。该排名办法只适用于以“五、(一)”条件申请的学生。
(一)加权平均学分绩计算办法
加权平均学分绩由学生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到:
加权平均学分绩=(GPA+5)×10。
(二)综合考核组织及成绩计算办法
1、综合考核由学院“推免生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
2、以“五、(一)1”条件申请的学生有资格参加综合考核的人数为专业推免生名额的200%,按照学习成绩 GPA(总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内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有人放弃,名额可以顺延,但学习成绩 GPA(总平均学分绩点)必须位于专业排名的前30%。
3.以“五、(一)2”条件申请的学生应全部参加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对学生的知识掌握和学术研究能力(M1)、创新能力(学科竞赛)(M2)、综合素质测评(M3)等方面的评价,其中,M1系数为0.3,M2系数为0.3,M3系数为0.4。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1)学生的知识掌握和学术研究能力考核成绩(M1)
考核方式为现场答辩。答辩主要考查学生掌握知识及应用能力,在科学研究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探索的能力等。以学术论文作为学生的知识掌握和学术研究能力考核的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和科技竞赛成果成绩计算办法》的通知”(东秦教2019[22]号)的相关规定,加分细则详见表1。
表1 学术论文加分明细表
论文级别 |
加分标准 |
说明 |
SCI 、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
SCI一区、SSCI收录:60 SCI二区:40 SCI三区:32 |
1.论文发表、录用日期必须在推免当年8月31日之前。 2.论文成果必须与本学科具有高度相关性,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准,对明显偏离或关联度不高或未达到相应水准的学术论文,学院不予承认。学生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所提供的检测证明,重复率不得高于15%,否则学院不予承认。 3.论文均应以“东北大学”或“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只为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给予加分。 4.对于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全文的复印件;只有录用通知单的按照对应加分标准*0.5计算。 5.实行代表作制,有多篇论文时,论文限加1项。 |
EI收录的期刊论文、CSSCI收录 |
20 |
中文核心期刊 |
12 |
SCI收录的会议论文 |
8 |
EI收录的会议论文、CSCD收录 |
4 |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
2 |
其他公开发表的论文 |
1 |
(2)创新能力(学科竞赛)的考核成绩(M2)
考核方式为现场答辩,主要对申请学生的竞赛获奖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科竞赛星级分类和加分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大学创字〔2021〕1号)和“关于印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分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东秦校〔2021〕19号)的相关规定,加分细则详见表2。
表2 创新能力(学科竞赛)加分明细表
竞赛级别 |
名次 |
加分标准 |
最高限项 |
七星 |
一等奖 |
60 |
限加1项(六星及以上级别赛事放宽到2项) |
二等奖 |
40 |
三等奖 |
15 |
六星 |
冠军、夺杯 |
60 |
一等奖 |
40 |
二等奖 |
20 |
三等奖 |
10 |
五星 |
一等奖 |
30 |
二等奖 |
15 |
三等奖 |
8 |
四星 |
一等奖 |
15 |
二等奖 |
8 |
三等奖 |
4 |
三星 |
一等奖 |
8 |
二等奖 |
4 |
三等奖 |
2 |
二星 |
一等奖 |
4 |
说明:
1.加分资格以获奖证书或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若团队参赛获奖,团队主力队员加分为表中相应的分数,其他成员加分为表中相应分数的1/N倍(N为团队成员数)。
2.学生参加同一竞赛多奖获奖,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如在一、二、三等奖基础上设特等奖的,少数个别特等奖可按一等奖加分;按比例设四种获奖等级的,前三等依次对照表中一、二、三等奖的分值加分,第四等不加分。
(3)综合素质测评(M3)
重点考核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参与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其成绩依据学校综合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数据来源于每学期学校综合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不再另行统计)
计算方法:每学期学校综合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去掉“科研及科技创新”得分(2019年8月以前为每学期学校综合奖学金行为积分测评成绩去掉“发明创造、科技实践、科学研究”得分),按照比例折算为100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在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曾两次(含)以上荣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见附件)可优先推荐,荣誉称号由相关部门认定。
七、推荐程序
(一)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进程下发学院推免工作安排并公示。
(二)公示各专业学生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学院各个专业推免生名额,并予以公示。
(三)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院按照推免实施细则完成推免资格认定工作。
(五)学院公示各专业参加综合考核学生名单。
(六)学院组织综合考核。
(七)学院公示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及成绩和相关证明材料。
(八)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审查申请者资格,并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根据专业综合排名及推免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排序并上报教务处。
八、监督与管理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细则的实施受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其他机构相关人员若有亲属参加推免生选拔,应主动回避。
(三)对推免生遴选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四)推免生遴选工作中若发现不实之处或经查实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具体责任者追究责任。
九、附则
(一)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从2018级本科生开始实行。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附件: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及奖励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及奖励
一、校一等综合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
三、三好学生标兵
四、优秀党员
五、优秀团员标兵
六、优秀团干部标兵
七、优秀学生干部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