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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实验区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5日 17:47 浏览次数:

“十二五”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     “十一五”期间,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四个转变”和“五个率先”得到了较好的推进,实验区规模迅速扩大,数量从2006年的51个发展到2010年底的116个。实验区解决经济社会突出问题的能力得到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探索实践的能力不断提升,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得到良好的发挥。规划的颁布实施对“十一五”期间实验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使我国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经济增长方式、资源环境与全球气候变化、突发灾害与公共安全、社会公平与人口健康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实验区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实验区应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和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调整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实验区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一、“十二五”实验区建设与发展的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实验区建设要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积极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两大任务,拓展实验空间、丰富实验内涵、创新发展模式,努力做到“五个提升”,大幅度提高实验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提升实验区的实验示范功能。实验区建设要坚持综合性探索与突出区域特色并重,强化区域引导示范。进一步突出实验和示范主题,在解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机制和模式,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社会影响力,使实验区成为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质量的重要抓手。

2、提升实验区的科技支撑能力。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加强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要以实验区为科技示范的载体和平台,重点加强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文化及其他社会事业等领域的科技示范,积极推动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3、提升实验区的改革创新能力。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作为实验区建设和发展的推动力。鼓励实验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区域经济社会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在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上要勇于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模式,破解发展难题,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4、提升实验区建设的资源集成能力。进一步发挥中央相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利用实验区社会资源集聚与共享的优势,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实验区建设的积极性。

5、提升实验区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实验区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加强实验区部门联动机制、专家指导机制、监测评估机制、滚动管理机制、信息交流机制等,探索分类指导的方法和途径,切实提高实验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能力建设等主题,依靠科技引领和支撑,强化“基地、模式、队伍”建设,突出实验区特色,打造实验区文化,做强实验区品牌。通过五年的努力,将实验区建成探索发展方式转变的先行先试区,民生科技的集成、应用、推广和实验示范基地,以及可持续发展机制模式创新的实验示范基地。

1、有序推进实验区建设。“十二五”期间,稳步推进实验区新区建设;鼓励和支持地方积极培育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优选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示范意义大的实验区开展主题示范。加强对已建实验区的评估与考核,实施滚动管理和淘汰机制。

2、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十二五”期间,以民生科技为核心,实施各类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项目500个以上,推广各类科技成果500项以上,建成一批惠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3、提升实验区的社会影响力。“十二五”期间,要解决一批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形成若干具有特色的地方可持续发展模式,扶持一批可持续发展示范企业,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大幅度提升实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扩大实验区的国内外影响力。

4、提高实验区建设能力。建立具有新时期特点、符合实验区建设要求的指导和监测评估体系;完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信息网络建设;培养一批人才,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专家和管理队伍,提高实验区建设队伍的素质;激发企业社会责任,使企业成为实验区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十二五”实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率先进行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验和示范

1、积极探索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十二五”时期,实验区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方面率先行动、积极实践,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建设“两难”问题。要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重要支撑,探索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的有效途径、机制和模式,积极培育绿色新兴产业。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2、积极倡导和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实验区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目标,把建设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低碳经济体系放在重要位置,推进清洁生产,加强能源合同管理,积极开发研究和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通过制定和实施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推进城乡低碳发展,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的刚性指标,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行动。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能源结构优化等多种手段,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

3、加强不同主体功能地区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在重点发展地区,开展循环经济和低碳发展模式的创新与实践,探索新能源开发利用途径,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替代资源开发、废弃物资源化等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主动参与区域性环境治理与改善行动;在限制和禁止开发地区,针对区域性、复合型生态系统退化和环境污染问题,重点开展生态恢复和重建等技术的综合集成与应用示范。探索生态屏障建设和补偿机制等有效模式。

(二)建设惠民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基地

1、加强人口健康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实验示范。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社会文明教育、社会和谐建设、社会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实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全民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突出加强公众健康知识普及,完善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和功能,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建立区域性弱势群体疾病防控体系,完善城乡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靠科技促进城镇老龄人口、残障人口、特殊人群以及妇女儿童的健康和发展。

2、着力解决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验区要率先积极推进绿色城镇规划和土地空间利用,坚持节地、节能、节材、节水、环保的原则,发展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和绿色交通,探索绿色和宜居城镇建设模式。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打造绿色环境。

3、开展公共安全领域集成技术的应用与示范。从区域实际需求出发,重视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脆弱性分析和综合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全民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建立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及安全保障管理体系,提高应对洪涝、干旱、地震、台风、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关于生产安全、社会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项目的实施,提升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

(三)优化建设机制,提升实验区的示范功能

1、深入推进实验区的制度化和信息化管理。积极改进和创新实验区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完善实验区规划和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实验区监测评估机制、激励与退出机制。研究总结可持续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模式。加强可持续发展的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优化管理手段,加强实验区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化管理,建立相关的项目库、技术成果库和专家库,推进资源共享。各省(区、市)要结合自身特点,完善实验区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规划,有效推动实验区建设。

2、稳步推进可持续发展主题示范工作。建立实验区主题示范评估与协同推进机制,强化区域示范功能。根据国家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的重点任务和实验区示范主题,有效积聚各类科技计划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一批解决区域可持续发展共性关键问题的科技示范项目或工程。

3、努力推进实验区开放式发展。重点开展针对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循环经济、两型社会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区域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的实验和示范。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地区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企业和社会资源整合,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实验与示范。创新实验区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为同类区域推进可持续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三、保障措施

1、完善多部门联合推动和分级管理机制。强化实验区部门共建和分级管理,形成中央、地方、基层联合推动实验区建设的机制。在国家层面,协调国务院相关部门,完善实验区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加强多部门协作,提高实验区办公室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在地方层面,充分发挥省(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组织作用,建立省级实验区管理办公室,统筹指导和协调实验区工作,加快推进省级实验区的培育和建设;有条件的省份要设立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实验区所在地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为实验区建设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和氛围。

2、继续发挥实验区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总体专家组对实验区建设与发展的宏观指导,注重研究和总结实验区创新机制、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推进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地方实践的结合,指导实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区域专家组的作用,研究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共性关键问题,与各省(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点的、形式多样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活动。

3、进一步发挥社会共建机制的作用。健全“政府组织、专家指导、企业支持、公众参与”的合作共建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投入实验区建设。激励企业参与实验区建设,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任务,增强其社会责任;鼓励公众及民间组织参与实验区建设,推动公众可持续发展意识向自觉行动转变;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宣传和普及。

4、强化实验区建设的支撑条件。集成各类科技资源,形成“科技引导、项目示范、逐步推进”的工作机制,为实验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支撑。充分利用部门联合推动机制,支持相关资金、项目和工程落户实验区。国家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向实验区倾斜,重点支持实验区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人口卫生与健康、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5、加强实验区的组织管理和社会监督。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实验区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实验区监测、评估和督导机制,严格实验区工作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定期举办实验区工作会议,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继续办好实验区论坛;实施实验区建设表彰制度,对在实验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坚持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对实验区年度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制度,加强实验区建设的督导。

6、进一步推进实验区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合作渠道,积极争取国际合作资源以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项目的支持,把实验区建设成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的平台。鼓励和支持实验区通过论坛、培训、项目等方式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理念、技术、方法和智力资源;开展实验区与国外城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验区管理人员境外学习和考察;利用各种国际交流机会,宣传实验区经验,展示建设成果,扩大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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